桂发改价格〔2019〕393号
各市、县发展改革委(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入推进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9〕33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区实际,并提出相关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继续将完善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作为2019年的重点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部署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取得更大成效。
二、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在去年降低部分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基础上,按照我区现行景区门票价格分级管理目录,推动更大范围、更大力度降价。对列入自治区定价管理的漓江景区、北海涠洲岛国家地质公园鳄鱼山景区、桂平西山风景名胜区、大新德天跨国瀑布景区,委托所在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定价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价格评估工作,请于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并提出门票价格调整方案,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审批。
三、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通过情况通报、开展实地调研等方式,持续推动各地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从2019年4月起,请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在每月底前将本市辖区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进展情况上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品价格处邮箱:spjgc@gxi.gov.cn)。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入推进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19日